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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終於在家了 用著自己的電腦上網
剛剛把相本更新了一下
發覺已經默默的把故事上傳了
我不認為BLOG是寫一堆無關痛癢的東西要別人看
所以就說說我想到的笑話吧
應該會有一點點癢

有天跟朋友在散步 他熊熊想到 要我唱首歌來聽
感覺亂彆扭的
所以我就自己想著想著 就想出神了
想到 假設有兩台車因為車禍而撞在一起
通常對的一方會向錯的一方索賠
其實錢能解決的 都不是太困難
倘若對的一方要錯的那方唱首歌來聽 那鐵定會很好玩
(這種無俚頭思考 我可是比周星星還厲害)
如果故事就這樣 人家肯定會說冷 所以還有PART 2
我又想到我們朋友相處 如果出去玩阿 有人遲到 一定是先罰三杯
這樣的豪爽文化 似乎在台灣也是一種通則了
所以車上如果帶著酒
對的一方就可以跟另一方要求說:「我不需要你賠錢,只要你先乾為敬,喝個三杯,那就算了。」
喝個酒就能解決還不用賠錢
我想應該是挺有吸引力的吧
而當對方把酒喝下去後
就可以報警請警察來酒測了
這招還挺賤的吧
想著想著 我就笑了出來了
這幾天也講了好多次喔 大部分都覺得蠻好玩的
少部分還是覺得很無聊 看到這裡的你是哪一種呢

昨晚老大來台北玩
我跟他說我瞭解了住家裡的痛苦了
他當然會問我此話怎解
我就說 我回家第一天 天亮才睡
媽媽中午叫我起來吃飯 兩點叫一次 三點叫一次 一直叫到人受不了為止
因為我跟他都是半夜才下班的
這點我們倒是心有戚戚焉
不過阿 換個立場想
能被家人這樣吵其實也是另一種幸福
尤其是像我這樣漂流在外多年的遊子更是感觸很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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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ng3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